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不含从化市、增城市)。、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包干)。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人民币以上、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包干);(包干)。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10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项目副经理每月一次性补贴6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现场仓管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借调期在3天以上、15天以内的按半个月计,15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按一个月计。(以合同期或公司批准的工期为准),原则上只留一人负责收尾工作,其工程项目津贴按上述在建项目标准的一般管理人员执行;工期若超出合同期或公司批准工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填报变更申请,工期重新拟定并最终获总经理批准。(或合同期)发放。工程工期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障,若因负责人自身工作拖延而造成工期拖长(超出公司批准工期)的,工期拖长期间取消负责人工程项目津贴的30%并限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不再计算加班及计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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