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水电管理办法.doc大厦水电管理办法大厦水电管理办法提要:营业性场所的水电费用由营业部门承担,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抄录核算交物业部审核后,按部门次月10日前交创新创业中心财务处,如故意拖延交纳费用,处以200元罚款。大厦水电管理办法水电是创新大夏楼宇控制,科研、企、事业单位办公工作、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办公、科研和生活秩序,使各单位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依据《电力法》、《水资源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创新大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原则1、 水电是创新大夏楼宇控制的基本保证,水电管理是火炬园创新创业中心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心按照安全、规范、节约和计划的原则,对创新大夏的水电供应、使用和水电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2、 水电的正常供应和使用是创新大夏各企业、科研、办公、会务等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要做到保障有力,优质服务3、水电基础设施包括管道井管道及空调管道井管道,强电、弱电井用电,卫生间用水配套设施如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火栓,喷淋头、烟感器、空调风机盘管、电源开关箱、日光灯、插座、直水,公共通道灯泡、节能灯等用水用电设施和设备。是创新大夏固有资产,由创业中心物业部和具有一级质资的金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及使用单位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安装、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做到合理化、计划性用水用电。4、 大夏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5、 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违反用水用电办法,造成浪费给予经济处罚。二、管理职责1、 物业部是火炬园创新创业中心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园区创新创业中心水电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规划、购置、管理以及水电指标的核定,加强监督并按规定做好奖惩工作。2、 服务中心是物业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是根据服务合同工作,提供正常的水电等供应和服务。3、 物业管理部门的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单位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科研、企、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4、 用水、用电高峰期水电紧张时,服务中心根据物业部安排,调度,以确保供水、供电安全。5、 服务中心负责园区水电表计的巡检,每月5日之前完成抄录工作,由各部门确认后,交物业部审核,并负责园区水电费用的收缴工作,如有关部门因故不能签字确认,则由服务中心按上月数据结算,在下月或年终一次性核清,以保证按时结算。三、 指标核定各部门用电根据部门配置的设备功率与工作时间,由部门自行解决。新增用电设备的用电指标经物业部同意后由服务中心核定备案。四、 设备安装1、 计划用水用电工作由物业部和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水电计划由物业部审核,分配并控制使用指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2、 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烧开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2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3、对大夏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由物业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装空调器和电热设备;因经营性部门新增的空调器与电热设备,
大厦水电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