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社党发〔2011〕11号北京路街道龙门里社区党工委关于报送开展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报告区委统战部:根据中共金川区委统战部、金川区民族宗教侨务必《关于深入开展全区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区委统发〔2011〕5号)要求,今年5月是全省“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推动龙门里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活动意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做好民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和睦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我社区建设中开拓进取、奋力拚搏、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重要平台。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全社会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宣传内容紧紧围绕建党90周年和建市30周年纪念活动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宣传活动:1、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2、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三、活动方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金川区委统战部、金川区民族宗教侨务必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围绕主题,贴近群众,提高实效,营造氛围。要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版报等媒体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集中报道我社区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二)组织开展帮扶少数民族活动,了解辖区少数民族情况,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推动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扶贫工作,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和贫困户,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三)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引导他们主动融入五城联创活动之中,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四)进一步宣传清真食品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清真食品的规范管理,集中进行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五)认真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四、组织领导在“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组织、有创新、办实事、求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制观念以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br><br>各社区、各公共户单位、各宗教活动场所:<br>为深入学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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