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合同履行的担保(课前案例)定金抵押质押保证(人保)物保留置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购销合同,内有定金条款,约定甲给付乙定金10万元。后甲于6月15日交付8万元给乙,乙予以接受。问,该定金合同何时成立的?定金数额是多少?一定金(案例)1、属于实践合同,定金交付才成立。2、限制额度定金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超过20%,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结论:仅仅是超过部分无效,即超过部分不按定金计,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预防定金诈骗)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购销合同,内有定金条款,约定甲给付乙定金10万元。后甲于6月15日交付8万元给乙,乙予以接受。若他们的购销合同款为30万元,那么甲乙定金合同的定金数额为多少?3、定金罚则(案例)甲乙订有一合同,后甲交10万元定金给乙方。设A甲违约,应如何处理定金?B乙违约,应如何处理定金?给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4与其他“金”的区别?订金(案例)(只是预付款)、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押金等,没有约定是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抵押第三人抵押关系提供的物叫抵押物,且不转移占有1、含义: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人债权人(抵押权人)第三人(债务人)2、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才生效;动产抵押——不登记也有效。各抵押物登记部门:①房地产:房地产交易中心②机器设备:工商局③车辆:车辆登记管理部门④其他动产:公证处案例外商甲向乙借款100万,由丙提供价值80万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一辆价值20万的丰田车抵押给乙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来得及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两抵押的效力如何?动产抵押未登记会有什么问题?(案例)结论:抵押权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甲欠乙债10万元,以自有汽车一辆为乙设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9万擅自卖与不知该汽车设有抵押权事实的丙,并货款两清,乙几天后知晓此事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主张甲、丙买卖无效。问:应该如何解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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