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水利电力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通知(87)水电电生字第108号现正式颁发《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自1988年1月起执行。原电力工业部1958年颁发的《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同时停止执行。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条例,并创造条件配备所需的试验设施。在执行本规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随时告部。1987年11月26日。1检验种类及期限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及其回路接线(以后简称装置),必须按本条例的要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接线、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简称定期检验)。(简称补充检验)。(指未经部级鉴定的产品),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网(省)局继电保护运行部门审查,其技术性满足电网安全要求时,才能在系统中试用(投入跳闸)。:。。。:。。。。,以下列情况时进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其检验范围由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对由网(省)局管辖的装置,其检验范围事先征得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同意。未按本条例的要求进行检验的新安装的及经过改造的装置禁止投入运行。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项目及部颁的或各网(省)局批准执行的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期限如下表: 、厂继电保护机构可以根据闭塞的质量、运行的环境与条件,适当缩短其检验期限,此时应有目的、有重点选择项目。。或者处在很坏的运行条件下(例如潮湿、冰冻、高温、鸟害、鼠害、虫害、对设备有危害的气体存在,配电盘振动等等)时。(省)局继电保护机构有特殊的指示或反事故通报要求对装置所暴露的弱点或缺陷进行检查时。,或在未获得足够的运行经检以前。、厂继电保护机构,对于制造质量优良,运行情况良好的装置,可根据具体情况列表报请所属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其检验期限,并报省(网)局继电保护机构备案。,一般每年不宜少于一次。母线差动及断路器失灵保护,允许用导通方法分别证实到母个断路器接线的正确性。(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所进行的检验,应由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一次设备检修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均应由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进行检验,并按其工作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误动作或动作原因不明时,均应由基层、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进行事故后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出报告,送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备查。当不得已将装置的不正确动作定为“原因不明”时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经供电(电业)局、发电厂的总工程师批准。,建议不同装置的定期检验在下列时期并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期间内进行。、地区系统电流电压保护--在雷雨季节前。--在被保护线路输送高峰负荷之前。、变压器、调相机制装置--在一次设备检修期间。--结合断路器停电时进行。--在雷雨季节前。--按地区气候特点安排在二次回路发生故障机率较多的季节之前,如在冰冻季节之前、雨季之初进行。,分配在全年中。,如其全部检验不能安排在被保护元件停电期间进行,可安排在故障发生机率较小的季节轮流将每套装置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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