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郯护指字[2010]5号郯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预案启动条件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县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的职责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3 预防与应急准备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险预测和预报林火监测人工影响天气火情报告4 火灾扑救分级响应扑火指挥扑火原则扑火安全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医疗救护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火案查处信息发布应急期结束5 后期处置火灾评估灾民处置及灾后重建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和追究责任6 保障措施通讯与信息保障消防后备力量保障消防物资储备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培训演练7 负责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生效时间8 附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国有林场名单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名单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1总则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郯城县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护防指)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形成合力,全面保障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处置得当,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完善机制,强化基础,预有准备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预案启动条件,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变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重要火情时,根据乡镇政府的援救请求,经县护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起火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2)受害有林地(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较大的;(4)属于县或乡镇交界地区发生的;(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6)省级或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的;(7)其他需要县护防指组织指挥扑救的。国家、省、市及其有关部门或县委、县政府领导有重要指示的,应启动本预案。2 组织机构体系及其职责任务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护防指负责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县护防指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武装部长、县林业局长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县公安消防大队、联通公司郯城分公司。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政府和国家、省、市森防指的指示、决定与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县的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内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组织本县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向县政府、市森防指报告火灾;宣布启动本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制定负责人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县护防指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表彰本县在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县政府和市森防指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护防指日常工作;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防指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和火灾扑救应急指挥系统;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做好省、市、县及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的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工作;落实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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