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采购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贡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贡井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调动事业工作人员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单位实际,经中心领导研究,全体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012年3月8日讨论,3月13日再修订,形成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奖励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三、考核的对象:贡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四、考核总体内容考核的总体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见考核表)。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包括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勤:主要包括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以及上级主管领导和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五、考核方法和程序(一)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采购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采购中心副主任、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组成。(二)绩效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三)平时考核评定程序:实行月考核制,根据个人一个月的工作表现,考核领导小组经讨论作出考核档次评定,原则上每月5号之前作出上月考核评定。(四)年终考核评定的基本程序::被考核人个人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述职,自评绩效分;(20分):由采购中心、政务中心和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10人以上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参会人员名单由考核小组确定。(80分):采取个人申报,考核小组审定进行加减分。具体内容包括(1)加分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①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文章、信息被省、市、区采用的,分别加5分、2分、1分(同一内容多次刊发的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②工作人员受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先进、优秀及获奖者,分别按10分、8分、6分、3分的标准加分(同时受到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优秀及获奖者以最高分计算)。③受上级安排参加活动(如:演讲比赛、演出、交流、知识竞赛等)获得荣誉者,每次加1分。(2)减分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按标准扣分。①违反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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