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如何做账?我更想知道一般还有什么标准?不属于福利,属于补贴1、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3、账务处理 因为要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来处理补充:或者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不建议计入福利费,这样可以税前列支追问:这个福利与津贴本人看的真有点糊涂了,有的说是,有的说不是,只能按照税务规定了,听说是福利。。。。。。。。回答:查了下最新文件,确是福利费,应该按照我前面说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但是实务中很多企业不正规操作,确实是有不少计入管理费用处理的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中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追问:最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处理了?我想也不用放在职工薪酬一起的了,我这个单位是新企业,税务还没有查账,现在领导要求我们按照规范做账,所以有点糊涂了,我也看了些文件,说可以是福利!正规处理就是福利费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福利费在新准则里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职工交通补贴进福利费,租用通勤车的费用也进福利还是走费用?满意答案热心问友2009-09-28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的扣除与会计制度规定保持了一致,但未对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做出更具体的规定;2、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出台对该项费用支出的规定进行了补充。《通知》中对职工福利费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以及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3、根据你单位的情况,由于是从外面租车,其费用应该做费用处理,最好不要做福利费处理。评论(0)-09-281,企业租用通勤车的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属于为职工提供方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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