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某某某公司章程规定,经某某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一致通过,于2016年12月1日对某某某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正:一、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条原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壹佰万元。实收资本壹佰万元。”。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叁仟万元。实收资本叁仟万元。”。二、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八条原为: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人民币60万元货币出资60%2014年7月1日人民币40万元货币出资40%2014年7月1日现修改为: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人民币1800万元货币出资60%年月日人民币1200万元货币出资40%年月日某某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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