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永盛煤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王冬审核:蒲建平2011年9月2日1 总则编制目的规范我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保证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科学、安全地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万源市经济委员会煤矿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煤矿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1、一般事件(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件(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件(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件(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基本原则(1)统一指挥的原则; (2)快速高效的原则; (3)安全科学的原则。2 领导机构及相关处室职责领导机构万源市永盛煤矿成立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蒲建平(矿长)副组长:廖思龙(副矿长)成员:王冬、王斌、杨冲、唐道刚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和市经济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万源市经济委员会煤矿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分级响应要求,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统一指挥本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救援专家、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参加抢险救灾。各科室主要职责(1)矿办公室(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接到事故信息后,做好事故情况记录,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组长、副组长的要求,及时通知有关成员到达指定地点,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研究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接受市安监总局、市经委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迅速呈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阅批,并负责督办,负责发布煤矿安全信息及时协调其它有关事宜。(2)安全生产科:按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批示要求,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推荐救援专家、协调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参加抢险救灾,跟踪、了解、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3)后勤科:按照职责做好我矿对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车辆保障。3 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和处置预案启动按照市政府应急救援分级响应的要求,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启动本预案进行响应。前期处置接到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示,通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研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拟定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意见。信息报告(1)煤矿发生事件(故)时,应及时向煤矿事件(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报警电话:(白天)8618908、(晚间)、、市经委煤矿应急办电话:8618908(2)接警报告内容:事件(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本单位的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源的种类、伤亡情况、事故类型(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应急处置一)一般事故得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调查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被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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