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理办法.doc,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类争议、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争议、诉讼案件的处理。3定义本办法所称争议、诉讼案件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各类争议、诉讼及仲裁案件,其屮:争议案件包扌乩劳动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争议、人事异常争议以及上地权属争议等;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中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诉讼案件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争议、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参与各类争议、诉讼案件的处理;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妥善处理各类争议、诉讼案件;对公司的争议、诉讼案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报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争议、诉讼案件管理工作。、诉讼案件的具体处理工作。5诉讼原则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有效的处理争议和诉讼案件,避免和减少各种损失的发生。,如发现町能引起诉讼案件的争议及事项,应积极了解情况并与争议对方当事人协商,及时填写《争议情况登记农》(见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证明等报送法务办。2法务办对当事部门报送的《争议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报请公领导批示后于1个工作日内转发至当事部门。3当事部门在收到法务办转发的《争议情况登记表》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协助法务办负责争议的具体处理:在全而了解争议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沟通、协商、调解,及时、妥善、有效的协助解决争议。、合同类文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于争议的处理方案,应通过专项签报的方式,报请公司有权签字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当事部门应在法务办指导下于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填写于《争议情况登记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法律性文件等原件报法务办存档。7起、:公司各部门对需要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当事部门应提前10个工作日(凡涉及到诉讼时效的,应在诉讼时效到期前2个月捉报)填写《起/应诉案件审批表》(见附件2),经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证明等报送法务办。:当公司接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起诉状、仲裁申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送达回证、其他)等法律文件后决定应诉的案件,由法务部转发当事部门,当事部门应于收到法律文件后2个工作H内填写《起/应诉案件审批表》,经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证明等报送法务办。3法务办对《起/应诉案件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于3个工作口内提出法律惠见或建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于1个工作日内转发至当事部门。4当事部门在收到法务办转发的《起/应诉案件审批表》后,对于需要起诉的案件,应T1个工作日内指泄专人协助法务办负责诉讼案件的具体处理。、合同类文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于诉讼的处理方案,应通过专项签报的方式,报请公司冇权签字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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