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告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积极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服务创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9〕25号)精神及全省统一安排,今年全市将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2009年全市共选聘1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二、选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2、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三、选聘程序1、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23日至5月8日,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毕业生在所报考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省外应届毕业生还要由本校出具今年毕业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受聘于其他单位且签有合同的往届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受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生填写《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县(市、区),所有填报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在所报考县(市、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2、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风清气正,本次选聘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和编印任何形式的复习资料、辅导用书和模拟试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按照“全市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分设考点”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知识、时事、写作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如有与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考生,则均参加面试),并在临汾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每个县(市、区)设一个考点,考生在所报考县(市、区)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结束后,在临汾党建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入围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进行考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的考生,考察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其他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公示人选,并在临汾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尽事宜,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3、分配和聘任。分配采取大学生与聘用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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