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塑造的这一农民形象无疑是成功的,这一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具有广泛的普遍性,他不仅代表了农民,也是多重性格特点的结合体。在辛亥革命的潮流中,鲁迅先生认识到了这种革命的主导力量以及现阶段这种主导力量的缺失,所以作此文章来唤醒像阿Q一样的革命的未来主导者,我想,这篇文章在当时应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达到了鲁迅先生以及革命者的期望吧,这点从这篇文章在现代小说中的地位不难看出。但,我们离辛亥革命有点遥远,对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及社会形态没有真切而准确的认识,对于鲁迅先生的这部杰作也就少了必备的品味条件。我是先阅读的著作,后观看的视频。初读的时候,感觉不到阿Q有什么特别,世界中的人们各有特点,阿Q只是典型中的一个,现实中一定还存在着类似的人。后来了解了这部著作的创作背景、观看了视频,才对这个形象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更好的理解。但,我始终会有很多不解,没有答案。或许,只因自己的文学造诣太过低下吧。对于阿Q的形象塑造,鲁迅先生的成功无可否认。不过,对于阿Q的世俗性历史性的评价,我觉得不够公正和完美。大家都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可悲的,只能显示出他的无能和愚昧,只能证明他是妄自尊大而又自轻自贱的;大家也说他的生活方式是错误的,他狭隘保守而又不觉悟,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人们欢送的“革命烈士”,只能是社会淘汰的对象。但,我依然觉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阿Q生存的环境中,他的这种“阿Q精神”也是可贵的。一开始,阿Q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民,他没有土地,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固定的职业,他唯一有的、属于他自己的就是“自己”,他是自由的,是个存活在社会中的活体。为了生存,他付出了劳动,靠给有钱人家打短工、做帮工来维持生计。他也是正常的高级动物,他有思想,有七情六欲,但“生活”不允许他过正常人的生活,他想娶老婆,有着正常男人的思维却没有“正常男人”的待遇,赵太爷有老婆,赵太爷的儿子也有老婆,可他阿Q,注定是娶不到老婆的,所以,他为了“情”,制造了“恋爱悲剧”,以至于连唯一的一条棉被,最后一件布衫、一顶破毡帽也被赵太爷和低保敲诈走了。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人是求生欲很强的动物,阿Q也不例外,虽然未庄不再有他的容身之处,但他还想活着,所以,在外面的世界另辟天地成就梦想成为阿Q的最终选择。事实证明,阿Q活着回来了,并且是衣锦还乡:穿的好了,走路也昂首挺胸了,最重要的是,未庄的人们对他的态度不一样了,就连赵太爷也对他笑面相迎。这种感觉是阿Q没有过的,是舒服又享受的一种快感,他自然地喝酒助兴。当然,阿Q这样的“衣锦还乡”背后是无以启齿的不义之举,不久,他又回到了原点,并加以“贼”的称呼。可阿Q不断挣扎以求生存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生活的社会是不一般的社会,他生存的处境是不一般的处境,他的所作所为是生活逼的,他,不过是凡人一个。他是有尊严的,他像所有的正常人一样,希望自己得到尊重,他不希望别人践踏他的尊严,即使是被打,他也认了。他大概也认识到自己的处境吧,不是健儿,又没有家人的庇护和支持,孤身一人,无法与打他的任何人抗衡,唯一能做的就是挨打后快速地恢复到正常状态,或许只有精神胜利法才会让他觉得过得轻松一点。他不偷不抢,不杀人不放火,只靠自己的劳力来获取生存的必需,这并不可耻。他,为了“爱”,抑或不应该称之为爱吧,勇敢追求,七尺男儿双膝跪地,这,也需要勇气。被逼无奈,离开未庄,他,充其量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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