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一 部门简介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 部门职责1、 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2、 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3、 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4、 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5、 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6、 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7、 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 部门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 1. 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分,1-3分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优秀。) 2. 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 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缺勤2分) 4. 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① 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2分)② 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③ 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1分)④ 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⑤ 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⑥ 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⑦ 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⑧ 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1分) 5. 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二)考核及奖惩制度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无不合格上限。3、月考核奖惩:a月考核合格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合格助理;b月考核优秀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优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则上考虑培养及给予重任锻炼;c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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