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及报名的通知.doc关于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及报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系统地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提升专业技能,顺利通过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我会决定于2012年将开始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人员。二、 培训等级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 报名条件(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本文由人力资源培训网美女编辑整理(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6、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学历证复印件1份;3、 工作年限证明1份;4、 两寸彩色照片四张;5、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表。五、培训内容、师资和统考时间1、 内容:相关法律常识和职业道德基本守则;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操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等)。2、 师资: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长期从事本职业考前培训,对统考命题规律潜心钻研的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的知名教授、研究员担纲授课。3、 统考时间:11月18日。六、 培训方式培训时间:11月中旬;地点:北京。七、 颁发证书参加统考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管理,可网上查询,全国通行通用。此证书将与学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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