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EMBA《公司治理学》案例教材新学科“公司治理学”的确立不仅需要填补在公司治理理论和公司治理实务方面的不足,也迫切需要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教材体系,以满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需要。李维安教师主持编写的研究生教材《公司治理教程》在国家教育部的推荐下得到广泛使用【案例1】三井财阀源远流长的基石:分家不分业【案例2】可口可乐的真实故事【案例3】东北高速资金蒸发——股东结构的缺陷【案例4】江苏阳光被攫取途径——金字塔股权结构【案例5】新任董事长的问题【案例6】公司安然:神话的破灭【案例7】郑百文:独立董事在做什么?【案例8】科龙电器:独董集体辞职【案例9】GE公司选拔CEO接班人【案例10】TCL:董事会的洋务运动【案例11】大午集团:放大了权限的监事会【案例12】三九集团的监事会缘何失效:赵新先获刑留下的问号【案例13】德国西门子公司的监事会运作【案例14】万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设计【案例15】储时健与“59岁现象”引起的余波【案例16】东风: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案例17】青岛啤酒百年老店的IR管理【案例18】新浪反击盛大:毒丸战略案例【案例19】丽珠股份控制权争夺:代理权征集案例【案例20】万科的公司治理溢价:好的公司治理带来的投资收益【案例1-1】三井财阀源远流长的基石:分家不分业(1三井财阀的创业及形成三井的创业可以追溯到日本元和年间(1615-1623,当时越后的地方官三井高安之子三井高俊,在伊势松坂地方开设当铺,并兼营酒以及酱类商品,标志着三井家族作为商人起家的初步。1622年三井财阀、三井集团的始祖三井八郎兵卫高利在伊势松坂诞生了。高利十四岁时就开始在父亲的安排下,来打理江户的店铺,并于1673年与曾经在后次的店帮忙的长子高平、次子高富、三子高治一起在江户本町一丁目开设了“越后屋吴服(和服店”,同时在京都开设了吴服的采购店。之后由于采取了被称为“越后屋商法”的独特的销售、贩卖与采购技巧,到1683年,不仅营业额在十年间增长了五倍之多,而且开设了分店和扩大了采购店的规模。后来将吴服总店转移到了骏河町,并开设了“三井银两兑换店”。1686年鉴于江户汇兑店的顺利运行,高利从松坂移居到了京都,并开设了京都汇兑店,用来作为管理江户汇兑店和吴服店资金的本部。不过,此时的汇兑业务只是作为吴服业务的辅助机构。三井家族在高利的带领下,事业上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688年已经在江户、京都、大阪以及松坂等地拥有了11家店铺,成为名副其实的横跨三都的富商。此后在三井高平、三井高公等历代开明的总领家领导下,经过组织的不断创新,规模与业务领域逐渐扩大,20世纪初发展成为日本最大的财阀组织。(2高利遗言与分家不分业:代际传承中的所有权控制1693年,72岁高龄的高利出现了衰老的征兆,卧病在床的他自知将不久于人世,如何实现事业和家产的永续,成为病榻上的他最为惦念的事情。于是,高利召集了子女们协议遗产继承问题,并作成了遗书。在遗书中,高利将涉及总额七万二千余两的遗产总额扣除给妻子的部分(银100贯目,其中包括了嫁做人妇的女儿的份额约七万两的总有资产分成70份,分别让给七个儿子、长女夫妻以及已被送做养子的五子及其女儿十人持有,各个子女持有的份额见表2-2-2-3。在诸子女当中,长子高平所持有的份额最多,%,远远多于高富、高治和高伴,%。在高利遗书作成的同时,作为继承人的兄弟八人就向长子高平递交了一份家庭协议书,阐明“虽然父亲高利就事业资本的分配留有遗言,但是,在兄弟们活着期间内,财产将永远不分割地运用。兄弟当中,如对事业资产有所要求时,则根据高平的判断来予以处置。我们虽然成为江户、京都、大阪、伊势等地的吴服店、汇兑店以及其它店的房屋及地产和事业资产的代理人,但这绝不意味着是名义人的房屋及地产和事业资产”(安岗重明,1982。这份遗言和家庭协议书作成后的三个月(1694年5月6日,高利去世了,并且,在遗言和家庭协议书的双重作用下,三井家族的事业在第二代的接班人手中,作为“共同的事业”来加以运营,实现了代际传承中的分家不分业。可见,从代际传承的伊始,高瞻远瞩的高利就构筑了一个在长子高平领导下的,由兄弟协助来维持事业的体制。(1694年亲属关系名字持有份额比率(%·((·:宫本又郎(1998,第11页(经作者整理(3家族治理结构的建立:中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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