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文件签发人:秦毅青房字〔2008〕86号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2008年住房保障目标自查总结的报告市房管局:在成都市房管局、市房委办、市住保中心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关注民生,全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总体要求,本着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环境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开展了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我区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建立健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并将其作为我区关注民生、惠民爱民、构建和谐青白江的重要内容。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房管、发改、国土、建设、财政、民政、乡镇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并纳入了目标督查管理。为进一步强化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功能,今年9月上旬,区编委会已批准成立青白江区住房保障中心,专职实施此项工作。10月,区房管局抽调骨干人员、购置设施、设备,组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并正式挂牌,对外开展相关工作。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我局年初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全局三大重点工作之一,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目标考核内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我区出台了《青白江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08]49号)、《成都市青白江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青府发[2008]4号)等政策。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租赁相结合)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使我区的住房保障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多措并举,超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2008年,上级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如下:一是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0户,我局实际完成136户,完成目标值的105%;二是新建廉租住房66套、面积3300平方米,我局实际开展了144套、7338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分别完成目标值的218%、22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围绕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实物配租解决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问题。利用已有廉租住房,采取实物配租的形式解决了15户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二)为全区符合条件的201户低收入家庭实行了租金补贴,全年共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17003元。其中,136户为新增保障对象,完成本年度此项市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30户的105%。(三)为66户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了租金核减,。(四)实施144套廉租房、7338平方米(市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为66套,3300平方米)的青白江区廉租住房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27万元,通过公开招标,四川省郫县建筑工程公司以1040万元中标,成为此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地址位于青白江区红阳街办顺江村三组境内,,完成规划、设计、地勘、图纸审查、工程建设招标和监理比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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