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预案.do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药品及相关物质的供应,配合相关组织、部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及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白银市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和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处理工作。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水灾、地震、火灾、车祸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第四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抢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从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合作、快速反应、常备不懈、保障供应的原则,参与应急处理。第五条储备突发灾害事件药品时,要立足于平时与救突相结合的原则,库存量周期为1个月。储备的药品品种要坚持“效果明确、性质稳定、使用方便、有利于运输储存、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其应急作用,按四定(定量储存、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管理,单独存放,以便随时领用,对消耗和过期失效的药品应及时加以补充。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药剂科主任为副组长、药库及各药房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组长:孟作龙副组长:吴萍成员:王瑛张虹杜素芬郑学伟赵艳侠第七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与管理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一) 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突发应急事件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相关药品目录及突发应急事件抢救药品目录。(二) 研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应急工作措施和程序。(三) 审核紧急储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抢救药品目录,如呼吸衰竭用药、循环衰竭用药、肝肾功能不全用药、中毒抢救、水灾、火灾、地震、车祸等用药。(四) 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防护等药品及其他物资的供给、分发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保障及时供应。(五) 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第八条药剂科下设5个专业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其职能分别为:(一) 人力资源组。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的人员整合,包括各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一旦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停休,全体人员预留24小时联系电话。(二) 药品保障供应组。药剂科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药品采购员、计划员、库管员,机动车驾驶员等。其主要职责如下: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确定基本采购计划,包括领导小组指定的药物目录中的药品,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药品供应品种齐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调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运输方式,保证所需应急药品在4小时之内到达。负责医院应急药品及消毒剂的保管、分发工作。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抢救药品,可能不属医院常备药品,但必须掌握这些药品的制药企业及其供应渠道并保证及时调拨到位。库存药品和各药房急救药品的调拨。(三)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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