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商务局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为做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精神,现就2019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维护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对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展会等费用给予支持。(二)贸易摩擦涉案企业为维护竞争环境、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等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活动,并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形成初裁结果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对其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二、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我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三)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四)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三、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的基础材料(一)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二)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需填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网络管理系统生成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维护竞争环境项目填报“对外贸易项目资金申报表——维护竞争”(附件1)。(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四)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2)。(五)根据项目类型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支持标准及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境外专利申请1、支持重点和标准: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并取得授权证书后,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2、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境外专利申请委托书复印件;(2)代理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3)取得的专利授权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如向国外认证机构汇款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密码和校验码要清晰可查);(5)提供材料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二)境外商标注册1、支持重点和标准: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境外商标注册委托书复印件;(2)代理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3)取得的商标注册文件及标识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如向国外商标注册机构汇款的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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