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平曲线的计算平曲线包括直线、圆曲线和缓和曲线。 直线设计要求:直线的运用应注意同地形与环境相协调,《规范》规定:当设计速度≥60㎞/h时,同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以不小于设计速度(以㎞/h计)的6倍为宜,反向曲线间直线最小长度以不小于设计速度的两倍为宜,圆曲线的最小长度一般要有3s行程。圆曲线设计要求:在选用圆曲线半径时,最大半径值一般不应超过10000米,在地形条件许可时,就力求使半径尽可能接近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在一般情况下或地形有所限制时,应尽量采用大于一般最小半径,只有在地形特别困难不得已时,方可采用极限最小半径。设计速度为100km/h时,一般最小半径为700m,极限最小半径为400m。 缓和曲线设计要求:缓和曲线是设置在直线与圆同线之间或半径相差较大的两个转向相同的园曲线之间的一种曲率连续变化的曲线,其作用是使曲率连续变化,离心加速度、超高横坡度及加宽逐渐变化,便于行车平稳。设计速度为100km/h时,缓和曲线长度一般值为120m,最小值85m。 平曲线要素的计算已知: 圆曲线半径R=1500m, 缓和曲线长度 转角=46º〞(右);计算:曲线总长;外距;切线长;切曲差。 各主点桩号的计算已知: JD桩号为:K164+;计算:直缓点桩号为ZH=JD-T=K163+;缓圆点桩号为HY=ZH+Ls=K163+;曲中点桩号为QZ=ZH+=K164+;圆缓点桩号为YH=QZ+=K164+;缓直点桩号为HZ=YH+Ls=K165+。 逐桩坐标表表11 逐桩坐标表桩 号 坐 标 桩 号 坐 标 桩 号 坐 标 N(X) E(Y) N(X) E(Y) N(X) E(Y)K164+000 K164+500 K164+980 +020 K164+520 K165+000 +040 K164+540 K165+020 +060 K164+560 K165+040 +080 K164+580 K165+060 +100 K164+600 K165+080 +120 K164+620 K165+100 +140 K164+640 K165+120 +160 K164+660 K165+140 +180 K164+680 K165+160 +200 K164+700 K165+ +220 K164+720 K165+180 +240 K164+740 K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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