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doc镇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髙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镇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医院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霍乱、艾滋病、麻疹、不明原因肺炎、结核病、人感染禽流感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防保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三、 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由医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必要邀请县级医疗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四、 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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