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调课办理指南停调课的办理按照《北京农学院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执行。北京农学院关于课程表调整与管理的规定(2004年9月,教字[2004]第113号)课程表是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编排的,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上课。为保证教学秩序的基本稳定,确保课程表的合理性、科学性、延续性,课程表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上课时间,需按照本规定办理。一、为稳定开学初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选课、上课,开学后前两周一律不得调课,调课必须于开学后第三周办理调课手续。二、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时必须履行有关手续。一般应事先填写停、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同意后,送交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急事或急病不能来校办理手续时,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至少在上课前一小时向系(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由其代办手续。事后再由教师本人补办正式手续。三、教务处对教师停、调课进行审核并对各系(部)停、调课学时进行累计,定期进行公布。根据各系(部)本学期的上课学时限定本月允许停、调课学时,如超过限定的学时将停止本单位的停、调课。各系(部)月停、调课学时=本学期总学时*8‰/5,如本单位月停、调课学时不足2学时,可按2学时计算;超过16学时的按16学时计算。各系(部)停、调课学时包括因病(事)和外出开会等原因造成的停、调课。四、为减少停课、调课对学生造成的损失,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应首先申请安排同教研室的教师代课,并经系主任批准。安排好代课的不填报调课申请表,但应由系(部)书面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更换任课教师处理。五、确需调课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病假需有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急病补办手续的要有校医院急诊证明。私事一般不允许调课,特殊情况要先按有关规定办理事假手续。教师有课期间一般不应安排因公外出活动,特殊情况还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六、经批准的停、调课,由教学秘书提前通知有关班级学生;跨系(部)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通知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通知相关班级学生。七、凡属相互调课的,由主动提出调课一方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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