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甬高新[2007]268号)精神,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我区教文体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文体事业的关切和关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教育文体局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117室,电话:89288839)。一、概述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规定》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截止2016年底,教育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教育文体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下属科室和学校都明确了一位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信息员统一发布,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教育文体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开文件14条,工作信息83条。%%政府信息公开比例图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教育文体局把高新区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单位未收取相关费用。因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6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科室和学校的通力协作下,教育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助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间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尚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针对上述情况,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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