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中小学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询价通知书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询价通知书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一、说明 -4-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4-三、响应文件的构成 -5-四、报价及递交要求 -5-五、实质性响应条款 -6-六、法律责任 -6-第三章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8-一、采购内容 -8-二、勘察任务书 -8-三、其他相关要求 -10-第四章评审方法 -11-一、询价小组 -11-二、符合性审查 -11-三、确定成交人 -11-四、成交通知书 -11-五、签订合同 -11-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参考格式) -1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7-一、响应书 -17-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参考) -18-三、报价一览表 -19-四、项目实施机构 -20-五、资格审查资料 -21-六、其他材料 -23-七、封面格式 -24-八、封口格式 -24-第一章询价邀请函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中小学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询价邀请函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委托,对其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中小学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如下。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中小学建设项目(一期)勘察采购预算:40000元采购方式:询价批复文号:鹤示范发改[2015]79号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计划完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先生0392322129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秦女士**********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不转让。采购内容: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提交技术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响应人资格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质。④具有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邀请时间:自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0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2608室其他说明: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②询价通知书每份300元一份,售后不退;③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委托人提供的邮箱里。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⑤投标保证金:无。采购代理公司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漓江路交叉口观景大厦1110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人”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货物”是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是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由代理机构收取。二、,正壹份、副贰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评审时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未装订入响应文件的部分不做为评审依据;;、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响应文件的构成”编制而给评审造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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