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草案)【】.doc杞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草案),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亡1-2人或中毒10人以下事故及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中毒11-99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中毒100人以上(含10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县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爆炸事故;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重大、特大中毒事故;重大、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爆炸、坠落、倒塌事故;重大、特大液化气爆炸事故;重大、特大建筑(拆房)事故;重大、特大电力事故;重大集会及其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政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成员: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宣传部、监察局、气象局、供电局、总工会、文广新局、消防队、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杞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见附件1。,分别由相关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政府办分口协调副主任、县安监局和负有相应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相关监管部门)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监管部门为牵头单位。专业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序号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救援办公室(牵头单位)值班电话1工厂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县安监局89833652道路交通、火灾、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及重大聚焦活动事故县公安局110(爆炸)119(火灾)122(交通事故)3中毒事故县卫生局89917374建筑事故住建局89918115房屋拆除事故房管局89923546特种设备事故县质监局89755507学校事故县教体局89616288电力事故县供电局8991467农业、水利、林业等领域的事故,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的重特大安事故的应急援工作,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1) 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护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2) 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县安全专家组、环保、气象部门、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治安管理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医疗救护组: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后勤保障组:财政等部门牵头,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民政部门牵头,人社、工会、保险、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信息新闻组:由宣传部门牢头,县委政府两办、相关监管部门、电信部门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人社、工会等部门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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