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用地管控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群众及企业建房的审批管理,规范房屋建设的相关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过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实施对象(一),目前所在村庄无条件进行成片改造的危房户,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向镇政府提出翻建申请,填写居民房屋翻建申请表,经审查批准后可以对原居住房屋进行翻建,降低危害程度,但不得扩建、加层,因镇、村规划或村间道路通行需要还应该尽量退让;居住已建成的非危房及石结构房屋,因居住条件不能满足现有需求的,可向镇政府提出房屋加层及翻建申请。,原房屋倒塌,在本村范围内无其他房屋,现借用、租用他人房屋居住的无房户及因原居住房屋困难或不能翻建,且该村目前无条件进行成片改造、无法对无房户进行集中安置的,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情况下,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无房户,可以向镇政府提出建设申请,填写居民建房规划申请表。对镇区规划区内的无房户,给予支持购买晋南经济适用房。、道路两侧,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空地,在符合道路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向镇政府提出建设申请,填写居民建房规划申请表,建筑立面、占地面积及建筑层数要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且不影响两侧及相邻居民生活和出行的方便,建筑设计图纸必须送由镇改造办审批。,第二层以上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7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总层数不超过3层(楼梯间不计入总层数),层高不得高于14米;拆旧翻新地块底层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第二层以上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70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总层数不超过3层(楼梯间不计入总层数),层高不得高于14米。(二)企业用地建设在全镇范围内,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的发展壮大,规范用地行为,确因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可以向镇政府提出建设申请,填写企业用地建设规划申请表,依照程序申请建设。,在不影响道路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可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翻建和加层生产厂房、自用办公楼、工人宿舍及仓库等。,在不影响道路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可对旧厂区范围内原有的生产厂房、自用办公楼、工人宿舍和仓库等进行翻建或加层,但不得新建、扩建。,必须使用新用地进行建设的企业,该新用地在符合镇总体规划和已组织用地手续报批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核查后,可采取容缺候补的方式提出建设申请。、扩建、翻建、加层的建筑物都必须退让道路规划控制线,建筑立面、占地面积及建筑层数等情况的设计图纸必须送镇改造办审批。,不得改变批准的用途,不得变相建设小产权房。申请流程及时限(一),村委会召开由村两委及监委会人员参加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申请对象并形成会议纪要(下村干部必须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签到表作为附件同时报送),经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点不少于3个)无异议后以报告形式报送工作点审核。,房屋情况,居住条件进行调查核实,由下村干部、点长在村会议纪要上签署意见后于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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