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缪存款保险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绸缪存款保险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存款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先建制度再完善,十年磨一剑推出的存款保险只是一种次优选择酝酿长达十年之久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终将揭盅。近日,《财经》记者多方获悉,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在相关部委层面已完成协调工作,可望于近期获得国务院批准,乐观预期明年底相关筹建工作将陆续完成。几经调整之后,存款保险的轮廓与其初衷已有较大变化:其一,央行将内设一个存款保险基金,而非作为实体的存款保险公司;其二,存款保险基金对于商业银行的检查权被大大弱化;其三,在当下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国内经济下行的状况下,将先临时性推出“全额保险”,将来再过渡到“限额保险”。这一系列变化,使得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景增添了诸多变数。由于“先建制度再完善”成为决策者的首要考虑,即将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远未竣工;无论是架构设计、处置清算理由机构程序制定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工作,并未随着方案的推进而完成。时机争议存款保险进入中国决策层语境时日已久。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即言明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但当时乃至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存款保险”一词仅停留在各类政策文件之上。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保险机构。投保成员机构定期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费,一旦投保成员机构面对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将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者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人予以赔付的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防止因单个金融机构倒闭引发风险扩散。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作为当时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由原人行银行监管二司对口研究。此后五年间,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思路和框架初步成型。期间,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也开始演化变迁,人民银行剥离银行监管功能成立了银监会,最终形成“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一位一直参与此项课题研究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直到2007年初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项工作才意味着正式进入启动阶段。“这个时候,国务院明确要求提出一个可行性方案。这是和以前研究阶段最大的一个不同。原来只是研究的成果,但只有提到政策制定的层面才有作用。”此次会议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中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等六部委成立了专题小组,具体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设计和《存款保险条例》的起草。当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就此事进行了多番调研,并向国务院上报初步方案。“后来按照要求,又对上报方案进行了一些调整,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大的障碍,推出只是一个时间的理由。”知情人士如是说。据悉,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央行更是力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知情人士认为,在美国的这场系统性金融危机中,联储担任了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处置15家倒闭银行方面非常高效。但对此,亦有人认为,此次危机中,FDIC仅起到处置的职能,其存款保险的作用并没有发挥。而且,面对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作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特点的限额保险几乎不起作用,这点从欧盟各国及其他国家宣布由政府对存款进行全额保险可以见证。对于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更是存有颇多争议。支持速建存款保险制度的人士认为,从各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时机的经验来看,有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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