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1第七章合同法第三节合同的效力2019/12/272本节学习内容和目标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概念(了解)(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掌握)二、无效合同(掌握)三、效力待定合同(掌握)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重点掌握)五、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财产处理(了解)2019/12/273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1、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2、在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形成了法律约束力;3、履行合同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成立——合同是否存在——客观事实判断合同生效——合同有无效力——法律价值判断2019/12/274(二)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要件有“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1、一般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权、代表权、处分权;(2)意思表示真实(意志因素符合认识因素);(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12/2752、特殊要件(1)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附期限的合同——《合同法》第46条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019/12/276(三)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使合同的效力呈现以下几种状态::①效力待定②可变更、可撤销2019/12/277二、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所谓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二)合同无效的原因(第52、53条)1、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2019/12/278(三)合同无效的范围《合同法》第56条——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57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2019/12/279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概念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权、代表权、处分权,合同是否有效要由相关人员做出意思表示才能认定的合同。2019/12/2710(二)种类(四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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