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比例 数额”的罪刑标准研究.docx:..偷税罪“比例+数额”的罪刑标准研究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刘淑莲邮政编码:100037摘要:偷税罪罪刑标准的基础是社会危害性及其严重程度,它通过偷税行为的严重性和偷税结果的严重性农现出来,具体体现为偷税比例和偷税数额。偷税罪罪刑标准存在漏洞,使本应构成犯罪的行为在刑法上没有处罚的依据,应通过立法手段加以修改。偷税罪罪刑标准的适用,有赖于计算方法的统一,司法解释为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关键词:偷税罪罪刑标准偷税数额偷税比例StudyonTaxEvasionCrimeduProportion+merceUniversityLawSchoolLiuShuLianZipcode:100037Abstracts:,,:Taxevasioncrime,punishmentstandard,taxevasionamount,taxevasionproportion根据我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I•以上不满百分之三-1•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卜•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卜•罚金。”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中,只有偷税罪采用“比例+数额”的定罪量刑标准。它要求在区分偷税行为的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时,必须同时考虑偷税比例的大小和偷税数额的多少,二者均需达到法定标准才可定罪,并处以相应刑罚。罪刑标准的这种独特性,使偷税罪的认定呈现出异常复杂的态样,如何评价、认识和适用这一标准,也成为学界和司法关注的重点。一、标准基础:社会危害性程度“比例+数额”的罪刑标准是偷税罪所独有的,因此,我们面临的一个首耍问题,就是立法者为什么会为偷税罪确立这样的特殊标准?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罪刑标准的基础问题。对此,学者们持冇不同观点,主要冇以下两个方而:1、 主客观统一说:“偷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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