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文件共青团平罗县委员会平团联发〔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党委(党组),各党工委、直属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党委和县党委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县直各部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加强和规范团组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2019年6月21日——7月26日二、工作目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按照《平罗县共青团工作改革方案(试行)》(平党办发〔2017〕111号)要求,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到2022年建团100周年时,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工作目标的实现。三、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1日至7月5日)。做好本单位团员与青年人员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以便全面掌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数据和分布情况,为扎实开展团建以及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活动提供第一手资料。各单位将本单位35岁以下团员青年基本情况汇总表于7月5日前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xpltw@。(二)集中建团阶段(7月6日至7月19日)。团县委将6月至7月定为“基层团建月”,已建团支部以及涉及机构改革、组织重置调整的单位,要积极做好规范化建设和活动的有效开展,做好团支部的换届选举,未建团支部的单位要积极主动筹备建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少于3人的单位也应按照“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组织”的工作要求,采取联合建团、行业建团等模式灵活设置团组织,切实提高团组织的组建率和覆盖率。各单位于7月19日前将本单位建立团组织的请示和支部(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报批表上报团县委办公室。(三)攻坚扫尾阶段(7月20日至7月26日)。团县委根据建团情况,对符合建团条件未建立团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建团跟踪督促,并指导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全面攻坚扫尾,确保团建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四、工作内容(一)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网络覆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集中推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对符合建团条件未建立团组织的单位加大团建督促指导力度,不断扩大团组织网络覆盖体系,努力形成“有青年人的地方就有团组织存在”的目标。以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已建团组织和新建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行团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团支部的人员结构,努力打造一批规范化团支部。涉及机构改革、组织重置调整的单位团组织要及时向单位党组织跟进,做好相应的组织换届调整。(二)加强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好党团衔接。巩固、扩大和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完善团员“长期受教育、永远跟党走”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部门做好基层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党团衔接。健全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团干部培训工作,努力打造组织放心、青年满意的共青团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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