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项目编号:FEGD-ZT14333采购人:佛山市第二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 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6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6二、总则及概念释义 7三、谈判文件说明 9四、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说明 11五、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评审程序 15六、推荐结果确定及合同签订 18第四部分 合同基本资料 20第一章资格性文件 25第二章商务和技术部分 31第三章价格部分 36第四章其他文件 38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40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至佛山市禅城区佳居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司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项目名称:安置房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4333项目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项目性质政府采购(部门委托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10日下午17:30截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售价:¥,售后不退。洽购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8330025传真号码:0757-88330029现场勘探及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和咨询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至:截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注:若供应商逾期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商定及谈判评审时间:2014年月日北京时间午:开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采购人(用户)单位名称:佛山市第二中学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757-83931832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项目联系人:郑先生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8330025、88330039传真:0757-88330029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年月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详细技术部分1、项目背景(采购人填写、理由)佛山市第二中学的校舍扩建工程涉及原地住户拆迁安置问题。 经佛山市第二中学与佛山市禅城区佳居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签订拆迁安置代理协议后,由佛山市禅城区佳居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负责校舍扩建工程中所涉及拆迁户的安置房选择房源和购置等问题。佛山市禅城区佳居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的工作一直得到众多安置用户的肯定,使扩建工程进度和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现尚有一拆迁户未进行安置,考虑到佛山市禅城区佳居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一直承担本安置工作,对拆迁户和安置房的情况情况极为了解,在符合本项目控制资金的基础上,仅该服务部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2、范围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房源须位于佛山雅居乐花园-二期C区5座-1004房。3、项目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1安置用房1套二、项目详细商务要求本项目控制金额上限:¥904,。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按所提供的安置房按一次性报价,报价金额为¥904,。投标人需说明本项目安置房的价格(包含契税、过户费),投标人只支付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金额,其余费用由安置用户支付。项目完成时间:2014年10月15日前。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合同的预付款;成交人在签定合同后3个月内办理安置房合同备案且按时交楼后(安置用户拥有房屋所有权证),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的违约责任和罚则: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生效及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未能按期提供商品房的,成交人除须退还已收款项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采购合同总额的10%作为罚金。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生效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之日起3个月后仍未能按期提供商品房的,成交人除须退还已收款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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