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第一小学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为严格执行上级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教师利用个人业余时间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推动素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全体在职教师责任职责:1、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针对小学生的有偿家教、补课,不得参与由学生家长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2、不能从事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家教活动。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4、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5、有偿补课等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由有偿补课者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处理办法:对于违规违纪教师一经查实,按照教育局及我校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如下:1、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经查属实,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各种年度考核为不合格。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并做出书面检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校长:(签字)教师:(签字)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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