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区卫生局2009年5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卫生行政部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第八十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农业法》颁布以来,我局以此为目标,努力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农村医疗服务网点建设,强化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我区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全区9个乡镇试点推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起在全区推广,2007年起实行门诊报销制度。截止2008年全区共集资3885万元,共报销支出3853万元。共有487530人次参加新农合,%,%,%。较好达到了“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目的,农民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高。24年来,我局坚持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为导向,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农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发展达到较高的医疗保障水平。2008年,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获省级先进单位称号。目前该项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深得民心。当前,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现在农民看病也可以刷卡了。二、农村医疗网点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网点建设,致力于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我区9个乡镇卫生院已经基本配齐“新六件”(血球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B超、X光机和心电图机),对其中3个卫生院进行了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2009年要完成全部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同时,计划扩建区人民医院,建设住院大楼;在三期新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努力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卫生布局,以充分保障西片农村医疗服务需求。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了素质提升工程和技术结对帮助活动,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充分利用辖区卫生资源,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卫生医疗差距,实现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与**镇中心卫生院3挂钩帮扶、*医与**卫生院结对、区人民医院与**卫生院结对。实行了区级医院卫技人员职称晋升时,下派到结对扶贫卫生院工作3—6个月的制度。在全区8家医疗机构推行了慈善门诊,切实减轻农村困难户的医药负担。近3年以来,共组织医疗队18支,,价值药品近14万元。三、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努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一)农民基本卫生服务有了保证。目前,我区共设置村居健康宣传栏298个,设置率达到100%,每个宣传栏都能做到每月定期更换一次。切实开展了上门宣教,围绕当地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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