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13〕第4号关于评选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各院(系):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倡导“快乐志愿,随手公益”的志愿服务理念,培育校园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活动、服务社会。现决定开展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服务队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展示华东师范大学志愿者风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 评选范围华东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各志愿服务项目、各院系志愿者服务队二、 奖项设置1、 个人:华东师范大学杰出志愿者10名,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50名;2、 项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0个;3、 集体: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10个。三、 评选时间2013年3月至4月。四、 评选方式及名额1、评选方式:院系推荐以及个人、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服务队自荐;2、评选名额:各院系推荐1-3名优秀志愿者(其中可推荐1人作为杰出志愿者候选人);1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个优秀志愿者服务队。五、评选条件(一)华东师范大学杰出志愿者、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组织动员方式创新、志愿服务项目创意以及志愿服务机制建设;3、 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深入参与关爱行动、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对外援助、重大赛会、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并作出突出贡献。4、 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学期以上。(二)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1、 项目成效显著,有品牌、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能引领青年志愿服务风尚;2、 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 传播广泛,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影响力;4、 吸纳不同院系志愿者的项目优先;5、 实施时间1学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评选将兼顾一次性志愿服务项目)。(三)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和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志愿者队伍。参评基本条件: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 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 按时完成信息反馈工作;4、 每学年至少提供1次公开观摩机会;5、 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成立时间3年以内的院系可适当放宽)。六、评选流程1、 院系推荐、个人自荐并提交书面材料(3月20日-4月30)(1) 校团委下发评选通知,各院系推荐,全校师生自荐。(2) 院系推荐须盖院(系)团委公章及院(系)同级党委公章。(3) 自荐材料直接交校团委。(4) 书面材料包括《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申报表》、《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一式两份,《201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志愿者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15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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