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分散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中央空调冷却塔及配套设施维护维修项目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内外科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配套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进行分散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备注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内外科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配套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15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包含项目验收合格前所有费用(材料、人工、机械、出渣、税票等所有费用)。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业绩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安装制冷设备、制冷设备维修。(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行政楼层11楼会议室(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2点0分(五)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现场通知(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产生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23)47520914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洲大道725号第二部份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基本要求: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2、中标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防护、场地清洁。3、维修维护技术要求:项次适用品名与规格单位预计数量水泵更换东方水泵DFG300-315/4台1水泵二次搬运次1水泵安装次1冷却塔配件更换冷却塔减速器套4消声止回阀套1钢质蝶阀DN150永德信个16钢质蝶阀DN250永德信个8线管整改米160补水铜闸阀DN50套16补水总铜闸阀DN50套1浮球阀不锈钢DN50套8浮球阀管子更换套2冷却塔补漏处6调整溢流管水平个2螺丝套450备注: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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