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游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游泳协会,简称“空间中心游泳协会”。本协会是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所属的非营利性体育协会组织。本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空间中心各项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团结和组织空间中心的游泳爱好者,普及游泳技能,提高空间中心职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游泳运动水平,增进职工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会员会员条件:自愿参加本协会的空间中心职工和学生。同意并遵守空间中心游泳协会章程。身体健康。无不利于从事游泳运动的疾病或疾病史(例如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等)。某些疾病(例如红眼病、沙眼、传染性皮肤病、严重脚癣、传染性肝炎等)必须治愈后,方可参加游泳活动。按时交纳会费。入会程序:在协会进行注册登记。交纳会费(会费每年度可能会根据经费运行状况和物价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会员的权利会员每年可免费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游泳活动和培训。会员对本协会会费的收缴和支出情况有知情权。会员可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会员的义务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空间中心规定和本协会章程。会员应按期缴纳会费。不按期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参加游泳活动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对自身安全负责。会员须严格遵守游泳场馆管理条例,不发生违规行为。会员不得擅自以本协会的名义对外活动。如遇院、街道办等游泳比赛活动、需要空间中心组队参与时,会员应当积极报名参与,服从领队统一安排,为空间中心争取荣誉。会员的安全协会游泳活动将安排在本市正规游泳场馆进行。正规游泳场馆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安全设施和救生人员。会员从事游泳活动的安全保障由游泳场馆承担。会员从事游泳活动时应当遵守游泳场馆的相关规定,量力而行,不进行超越自身能力的行为。空间中心游泳协会不具有保障会员游泳安全的能力,对活动中发生的意外本协会概不负责。组织机构协会设置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及副会长根据情况进行分工,负责会员入会登记、经费管理、各项活动的组织,并定期公开经费运行状况。协会成立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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