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材料一、事项名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二、实施主体:南宁市西乡塘区行政审批局三、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四、实施对象和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五、办理流程:(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三)服务窗口审批。(四)服务窗口打印证照或制作决定文件。(五)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决定文件。六、申报提交材料: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行政法规和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注: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八、窗口电话:0771-3185546九、投诉电话:0771-3159653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十一、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中心(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居广场B馆负一层)十二、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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