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指导意见各局(室)、村(社区):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提高高新区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和致富能力,促进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就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从今年起到2015年,用三年时间,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以帮助低收入农户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为重点,坚持输血与造血、开发式帮扶与救助式帮扶相结合,制定救助措施,完善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帮扶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如期脱贫。二、帮扶对象及目标任务1、帮扶对象:高新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20户49人。2、目标任务:立足“三年任务,一年达标”,通过挂钩帮扶,至2013年底,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2014、2015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三、工作重点1、实施产业援助。所在村根据低收入农户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承包鱼塘及种植业田块,所在村为其提供部分鱼苗,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抗风险能力。此外,给予养殖户、种植户一定的奖补资金。2、实施就业援助。加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充分就业。一是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考证,帮助其提高就业竞争力。二是开展“户企结对”帮扶。动员和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业采取“户企结对”的办法,因户制宜、因人制宜,重点帮助低收入农户家庭中有劳动力的成员安排落实收入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安排一人长期稳定就业。三是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道路管护、村庄环境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3、实施结对帮扶。一是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联千户、进万家”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千名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收入农户,做到经常深入农户家庭,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建立干部帮扶工作责任制。为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明确牵头帮扶责任人和具体帮扶责任人各一名,建立结对帮扶联系卡,做到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其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实效、保障有措施、脱贫有依靠。三是党员干部帮扶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输血与造血并重,帮助低收入农户理清发展思路,树立脱贫信心,寻求致富办法,增强劳动技能。4、实施保障扶持。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病障、智障、残障丧失劳动能力等低收入农户,由民政部门统一纳入低保,并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二是改善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按照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分批帮助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的农房。三是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要对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满足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需求。5、实施教育资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已经出台的有关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区教育部门对低收入农户中的就学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发放义务教育段学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发放高中段学生国家助学金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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