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反洗钱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活动,降低公司业务中洗钱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公司业务反洗钱工作规范。第二条严格审核商户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对申请开立企业商户号及个人商户号的,应认真审核有关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第三条企业商户接入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icp备案号非法人办理商户接入业务,需要额外提供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第四条个体工商户接入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icp备案号经营场所租用协议或自有证明个体工商户接入必须经营者本人进行办理第五条商户提供资质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纸质文件为复印件,材料本身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2、电子文件必须为彩色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加盖公章的文件公章需清晰。第六条对准入材料提供不完全的商户,可先提供测试商户号进行准入调试,在材料未补充完成之前,不可开通正式商户号。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禁止准入: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2、特殊行业,包括本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以及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3、以返利为名招徕客户实现传销或非法集资目的;4、经营内容涉嫌违法违规的,如色情、赌博、私服等;5、申请特约商户业务的申请人网站不能正常访问,或网站需申请人提供测试账户进行注册才能访问,申请人却不提供的;6、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禁止准入要求。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业务申请人应谨慎准入:1、虚拟商品销售(包括充值卡、游戏点卡)等易发生套现、伪冒交易的申请人;2、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3、接受用户预付款的;4、以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注册资本低或成立时间短、无实体店面的;5、注册地或经营场所在境外的;6、提供代购服务的;7、从事民间融资、贷款等类型业务的;8、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不良信息系统的。第九条商户准入流程如下:1、企业客户联系商户提交准入材料,商务整理后将邮件发送到公司商户组、风险管理部、财务部、总裁办等各部分进行审核;2、商户组接收材料对企业营业执照、icp证备案、客户预留电话、客服电话等信息逐项进行检验,审核合格后通过审核并将客户资料录入到系统商户管理模块中;3、风险管理部对企业网站进行交易流程测试、确认交易网站是否存在问题,初定客户风险等级,无误后通过审核;4、财务对系统内合同、费率设置、银行帐号及设置、资金结算周期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审核;5、总裁办审核客户风险等级是否合理,审核完成后,对纸质合同扫描保存并将合同存档;6、审核完毕后,系统自动发送激活邮件,商户组通知客户激活邮件,商户准入流程结束。第十条自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60天内,风险管理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评估的确认,如对初步定级需要调整的,需说明原因由公司coo进行确认。第十一条对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网站、材料、交易情况等详细审核,遵循了解客户的原则,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和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交易监测分析,对风险较低的客户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审核,发现其风险增加的,尽快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第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重新识别客户:1、客
支付业务反洗钱工作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