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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实践与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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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保障问题的实践与思考第十三督导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国策的具体实践,是市委市政府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国土资源部门服务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责无旁贷,在秉承“法不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想法为”的原则下,认真研究政策,用足用活政策,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保障问题进行初步实践和探索。一、保障用地的政策措施(一)灵活运用政策,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对利用原农村居民点的,在原农村居民点范围内进行拆旧建新,不再重新审批,依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对,建设的位置、面积经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对利用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的,不受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限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借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这个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布局、规模整治、分步实施”的思路,组织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四是利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抓住使用“三项整治”指标报挂钩的机遇,在妥善安排挂钩建新区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耕地(或其它农用地)的前提下,编制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二)抢抓工作机遇,搞好土地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09年开始编制,而新的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启动。为了搞好衔接,市国土资源部门以县、乡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二调”数据对接为契机,对现行土地政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进行深入研究,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完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其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进行充分衔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预留发展空间。(三)加大支持力度,为社区用地提供优惠政策。对凡是新型农村社区用地的报件,只要项目规划符合政策要求,材料齐全的,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上报;对新型农村社区内属于通乡通村的道路(含村内的道路硬化)、公共设施、村民住宅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属于经营性用地办理手续的,尊重社区和村民意见,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对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新拆旧整理复垦后,新增加耕地面积大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部分,作为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流转,保证发展二、三产业用地,实现农民的就地就业安置;鼓励和支持把发展农业为劣势的低丘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为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工则工的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直接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变发展农业的劣势为发展工业和林果业的优势。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指标少,保障难度大。2012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50公顷,其中含南阳市中心城区用地计划31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全省全年也只有2666多公顷。而市县区今年重点项目预测用地就达5860多公顷。仅有的建设用地指标相对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保障,应主要通过挖潜和盘活存量来解决。(二)两个规划编制时间相差远,衔接压力大。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主要涉及县乡两级,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分别于2009年11月19日和2010年4月27日由省、市批准实施。借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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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