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 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试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预备党员五十小时义工制实施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党总支(分党委)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负全面责任(一)党总支(分党委)书记的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党章》、《细则》的规定,领导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提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计划和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3、主持召开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4、经常督查、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5、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查处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和事。(二)党总支(分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责任1、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工作。2、牵头研究制定本单位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3、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4、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参加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学习。5、对入党材料审阅并协助做好有关考察和谈话工作。(三)党总支(分党委)其他委员的责任按照党总支(分党委)的分工和安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相关工作。组织委员协助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入党材料进行预审并提请党总支(分党委)及时讨论。纪检委员负责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宣传委员协助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预备党员的教育。所有党总支(分党委)委员都要关心、支持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参与对发展对象考察谈话,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上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二、党支部对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一)支部书记的责任1、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研究制定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要求。3、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明确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要求。4、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签名、盖章,并报党总支(党委)审批。(二)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1、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2、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政审,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按要求分别形成文字材料,把结果如实向支部汇报。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工作。3、负责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入党材料报党总支(分党委)审查、审批。(三)培养联系人的责任1、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并及时向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四)入党介绍人的责任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2、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3、实事求是地提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相关栏目中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如实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5、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继续对其进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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