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财务规范该规范自2003年10月20日开始实行,,专门负责部内的财务管理,(包括车费)元以内的(包括50元),部长有权批准该项支出,在收回发票时有责任要求经手人签字,保证发票各项条目正确无误后记录在案,,部长对该项支出负有直接责任,,部长必须在一周内交由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有责任对发票各项条目进行再次审核并签字,,学生会主席对该项支出负有直接责任,,由于估计不足而造成经费超过50元的,经手人必须立即向部长请示并由部长向主席团申请,(包括车费)元以上,部长需向主席团提出申请,,保证发票各项条目正确无误后记录在案,,,部长必须在一周内交由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有责任对发票各项条目进行再次审核并签字,,学生会主席对该项支出负有直接责任,(50元,500元),外语服务中心和服务部的相关财务情况要透明化,确保对各项收支进行规范记录,并定期向财务组和学生会主席团汇报,: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各个部门的日常开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该资金是为了提高部内报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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