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范围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办理依据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所需材料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办事流程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