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青浦农村调查青浦农村调查陈云六月下旬到七月上旬,我在上海市青浦县小蒸人民公社住了十五天,进行了农村调查。这里是我一九二七年做过农民运动的地方,解放后也常有联系,情况比较熟悉。在我去之前,由薛暮桥(注【薛暮桥,一九○四年生,江苏无锡人。当时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第170页。】)同志带了一个工作组先去调查了一个星期。工作组中有两位同志,是一九二七年和我同在此地做过农民运动的。农民知道我们,所以敢于讲话。我听了公社党委两次汇报,召开了十次专题座谈会,内容是:(一)公养猪,(二)私养猪,(三)农作物种植安排,(四)自留地,(五)平调退赔(注【平调退赔是坚决纠正一平二调错误、彻底进行退赔的简称。一平二调是一九五八年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初期发生的“共产风”的主要内容。“平”,指搞平均主义,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否认按劳分配原则。“调”,主要指县社两级无偿调拨生产队(包括社员个人)的财物和劳动力,否认等价交换原则。一平二调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九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第161、170页。】),(六)农村商业,(七)公社工业和手工业,(八)粮食包产指标、征购任务、农民积极性,(九)干部问题和群众监督,(十)防止小偷小摸,保护生产。这些座谈会,有几次主要是向农民做调查,有几次是和公社党委交换意见。我自己还去农民家中跑了若干次,观察他们养猪、种自留地、住房和吃饭等情况。农民对我们党有赞扬,也有批评。他们的意见和情绪,概括起来有四:一是粮食吃不饱;二是基层干部不顾实际、瞎吹高指标,参加劳动少,生活特殊化;三是干部在生产中瞎指挥,不向群众进行自我批评;四是没有把集体生产组织好,农民的积极性差,相反,对自留地、副业生产积极性高。但是,他们认为在解放后,得到的好处不少,主要有五:一是分到土地后“好过年了”;二是荡田(注【荡田指地势低洼经常积水的农田。——第171页。】)淤高了(全公社共有耕地二万四千亩,其中荡田占七千亩);三是电力灌溉多了(约占耕地面积百分之八十);四是化肥多了(近两年每亩平均有三十斤);五是虽然还受干部一点气,可是比国民党时好得多了。 此后,我又到杭州、苏州,找了与青浦情况相仿的嘉兴专区(注【嘉兴专区是当时浙江省的一个专区。一九七○年改为嘉兴地区。一九八三年撤销嘉兴地区,嘉兴市升为地级市,辖嘉善、平湖、海宁、海盐、桐乡等五个县。嘉兴县于一九八一年并入嘉兴市。——第171页。】)几个县(如嘉兴、嘉善)、苏州专区(注【苏州专区是当时江苏省的一个专区。一九七○年改为苏州地区。一九八三年撤销苏州地区,将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等五个县划归苏州市。——第65、171页。】)几个县(如吴县、吴江、昆江)的县委书记和若干个大队支部书记,研究了种双季稻和种小麦的问题,也顺便问了养猪和自留地的情况。另外,又找了与青浦土地、人口、气候条件不同的萧山和无锡两县县委的同志,调查了种植情况,做了比较,研究了农作物种植安排上的有关问题。最后,就养猪、农作物种植安排、自留地等三个问题,同上海市委、浙江省委、江苏省委交换了意见。现在把这三个问题的调查材料送阅,供参考。母猪也应该下放给农民私养——青浦县小蒸人民公社调查报告之一 当前在养猪问题上,公私并举、私养为主的方针已经确定了,但对母猪公养或私养,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需要迅速解决。根据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情况来说,当前大多数农村人民公社已经把肉猪下放给社员私养了,但大部分母猪依然由公社、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公养。母猪是否应该下放给社员私养,许多公社依然犹豫不决,等待观望。我们在小蒸人民公社亲自观察了全公社十五个养猪场中的十个,并召开了两次养猪问题座谈会以后,清楚地感到私养母猪养得好,产苗猪多,苗猪的成活率高。相反,公养母猪空怀多,流产多,苗猪死亡多。我们在嘉兴专区、苏州专区同若干个公社的干部谈话中,也得到了同样的印象。事实告诉我们,要迅速恢复和发展养猪事业,必须多产苗猪;而要多产苗猪,就必须把母猪下放给社员私养。这是今后养猪事业能否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一个关键。 一、私养母猪养得好,产苗猪多 小蒸农民原来有养母猪的习惯,过去每十户中大约有三户养母猪。在公社化以前,二千四百农户共养母猪七百到八百头,全年产苗猪一万多头。苗猪一部分留下来养肉猪,一部分卖给邻近地区,换回饲料。在母猪实行公养以后,一九六○年全公社母猪增加到一千五百头,但只生了六千七百零四头苗猪,一头母猪全年平均只生四头半苗猪;而且死亡了五千九百九十三头,死亡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九。另外还有七百一十胎流产,损失了四千一百九十六头胎猪。在公社化前实行母猪私养时,平均一头母猪一年生十四五头苗猪,苗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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