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关于西安天达能源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厂烟风道风门、补偿器等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安天达能源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天达能源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厂烟风道风门、补偿器等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环评审批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区西区5号。项目总投资534万元,。项目一车间现正常运行,二车间2019年因焊接烟尘净化器使用不规范进行整改,设备进行了拆除。本次重新安装并进行焊接烟尘除尘改造。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风管道风门、补偿器(膨胀节)及电厂脱硫、脱销环保设备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火力发电厂烟风道风门450吨、火力发电厂烟风道补偿器(膨胀节)220吨、火力发电厂烟风道风门脱硫、脱硝环保设备130吨。该项目已经建成,为补办环评,环保灞桥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已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二、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净化后气体车间内排放;车间内的无组织焊接烟尘由厂房中间工作区上方换气排风装置由管道引至车间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打磨工作平台自带烟尘净化机,净化后气体车间内排放;下料工段粉尘废气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由管道引至车间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方可外排环境。(二)项目仅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三)加强设备噪声管理,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切削废屑、金属废渣、打磨废屑、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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