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管理条例 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根本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金融系学生党支部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党建工作,抓好学生党员队伍,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为了防止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某些消极因素及腐败现象在党内侵蚀和蔓延,维护和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对学生党员制定以下管理考核条例:一、对正式党员的管理 学生党员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限期无转变者,将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背着党组织地进行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相背离的活动,破坏安定团结,搞小团体和坚持派性而屡教不改;(2)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价值观发生变化,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根本不发挥党员作用;(3)入党前表现积极,入党转正后,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还不如群众,表现落后,思想消沉,群众意见大。二、对预备党员的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能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经不起党组织考验,不能真正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在预备期内或预备期满时,按以下规定执行:1、预备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对社会工作视而不见,不积极主动承担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无责任心和奉献精神;(2)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不维护集体荣誉,处处起消极作用,造成负面效应的;(3)对组织活动不热心,参加日常活动经常迟到、早退,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愿干,经常发牢骚,讲怪话,散布消极言论;(4)不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后,经教育不思悔改;(5)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内,仍然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错误,不能明显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已不具备党员的基本素质;2、预备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延长其预备期:(1)入党时存在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3)入党后犯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4)入党前后不一致,政治素质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5)预备期间累计出现三门课程不及格的。三、考核内容(一)、政治理论学习(20分)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贯彻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班级同学和所联系班级同学学习党的一些理论知识;2、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党员意识,具有较强的党性;3、自觉学习理论知识,理论学习不流于形式,学习态度认真,并撰写学习心得;(二)、组织纪律观念(20分)1、认真、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无故旷会,有事提前请假,按时交纳党费;2、积极完成党支部的交给的工作,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工作和党员的发展工作;3、讲真话,严格要求自己,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敢于同不良的现象做斗争,及时了解班级同学中所存在的问题;4、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
学生党员管理条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