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二〇一九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方城县房产管理局概况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方城县房产管理局概况一、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宅及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我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管理的办法、细则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研究制订全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县住宅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并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统计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县房地产测绘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拍卖、估价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全县城镇规划控制区内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继承、析产、拍卖、典当及房地产转让(包括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以房地产抵债,而使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抵押等各类交易手续,依法征收各种税费。(六)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和中介服务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八)负责全县私有房屋和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县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和房地产纠纷调处工作。(九)负责县规划控制区内个人建房和单位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办理住宅建设审批手续。(十)负责危旧房屋改造工作的监督、落实;负责对县规划控制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十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及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十二)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管理,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项目、规模、投资信贷计划及销售价格、对象的审批、审报工作。(十三)负责县本级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改造、开发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国有房产的统一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县直所属企事业及两属企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的统一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对全县乡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方城县房产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房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2018年度,房产管理局,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一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一)办公室负责全局工作的组织协调、催办查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全局经济目标运行和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印、文书档案管理及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协调工作。(二)人秘股负责局系统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等;负责对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务工作和组织建设。(三)计划财务股制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局属单位年度经济指标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审计、指导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投资计划。(四)法制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法规、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房地产业政策;负责组织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处理房地产信访案件及房地产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县落实房屋政策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审核和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五)方城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罚;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和产权灭失调查。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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