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我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 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集团公司获得市财政局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市财局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2、 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资格,使用网络财务软件单位必须至少具备一名以上会计电算化中级维护员;
3、 执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 “金蝶K3系统”(下称K3系统)与原总公司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称旧软件)或手工帐表(未电算化单位)并行3个月以上,且新旧核算软件的结果数据相一致;如果新旧软件核算结果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原因不属人为错误,可由专人查明原因,并向验收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5、 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 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 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 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1、 电算主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总体方案及操作人员的权限控制;
2、 软件录入员:编制记账凭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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