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1)整改结果公示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1:思想认识上领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围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围填海管控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整改目标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三、整改结果经核实,以上项目不属于拆分立项、化整为零、分散审(报)批情况。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暑联系方式,向营口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受理部门:营口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17-2661312邮寄地址: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4-5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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