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墙射手案审判启示柏林墙射手案审判启示时间:2015-10-2010:53 点击:157次1990年,东西两德统一,于德国而言,恢复了完整的国家主权,是为盛事,但是也存留了不少问题,比如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其中法律问题的突出点在于柏林墙射手案,如何审判守墙士兵击杀越墙青年的行为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在柏林墙射手案审判过程当中,延续了 1990年,东西两德统一,于德国而言,恢复了完整的国家主权,是为盛事,但是也存留了不少问题,比如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其中法律问题的突出点在于柏林墙射手案,如何审判守墙士兵击杀越墙青年的行为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在柏林墙射手案审判过程当中,延续了纽伦堡审判的僵局,即士兵依照长官的命令与国家的法律所进行的“违法行为”完全是有法可依,是正当的,那么士兵是有罪抑或无罪。这也使人们思考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即遵守恶法是否是正当的,更进一步而言,恶法是否是法。 1991年,柏林墙倒塌后,守墙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屹立期间,该士兵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其律师辩解,士兵开枪杀人是在执行命令,他别无选择,是无罪的。但是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不赞同:“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士兵因格·亨里奇被判有罪,且不予假释。这一段话的真实性有待考察,但是无可否认,这段话为法理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维,为研究柏林墙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实际上在柏林墙存立的几十年间,先后有300多人在守墙士兵的枪口下丧生,两德统一后,联邦对柏林墙枪击事件进行了6500次调查,5900人被判无罪,100人被定罪。柏林射手案是最具代表性的一起。这起案件经过了四级诉讼,直至2001年在欧洲人权法院终审判决。1992-1996年,柏林地区法院、德国司法法院和联邦宪法法院在裁决中都运用了拉德布鲁赫公式,其中德国联邦司法法院则是直接适用。何谓拉德布鲁赫公式? 拉德布鲁赫公式是拉德布鲁赫在《法律的不法与超越法律的法》一文中提出的,主要内容是: 首先,所有的实在法都应当体现法的安定性,不能够随意否定其效力; 其次,除了法的安定性之外,实在法还应当体现合目的性和正义; 最后,从正义角度看,若实在法违反正义达到不能容忍的程度,它就失去了其之所以为法的“法性”,甚至能够看作是非法的法律。法律,在先贤的视角中,应当保持其安定性,不可随意更改,亦不可随意破坏法律的权威,应当保持法律的可预期性与稳定性;但是法律不能完全只注重法律的安定性,一项法律还应当合目的性和维持正义,即如果法律是限制或者赋予权利,必须具有正当的目的,比如汉代约法三章中杀人者死,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权利而对他人的权利做出限制,这一项法律的限制是符合其目的的,也是正义的;但是当法律仍具有目的性,也很有可能其采取的手段或者限制的力度是十分不合理的,比如某一项法令规定由于北京雾霾十分严重,因此禁止全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这一法令仍具有目的性,然而很明显这一法令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这就是实在法违反正义达到不可容忍的地步,那么这一项法令即是非法的,是完全不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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